1994年1月程上楠等21名自然出资30万元成立光洋轴承前身常州市光洋轴承公司。1995年1月常州市光洋轴承公司增资至50万元并在同年4月变更为有限公司。根据招股说明书,丁一鸣和杨息军将持有的出资额部分转让给刘奕和程晓苏,张湘文出资15万元,新增3名自然人股东。蹊跷的是,原股东程上楠原来出资的15万元莫名其妙变为了13万元,而原股东之一出资5000元的程锦苏(程上楠侄女)也“不翼而飞”。
记者就此采访某券商保荐人,他表示“作为一家拟上市公司,公司应该把规范的公开信息披露作为最根本的应尽义务,也就是说应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而不应是避重就轻,瞒天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