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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人民法院为群众办实事,“老赖” 车辆被查封扣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24  浏览次数:58
  “非常感谢执行法官帮我要回了货款,非常感谢!”6月2日下午,王某在临清市人民法院领取执行款时激动地说,并亲手为执行干警送上一面绣有“执法为民一身正气,勤政为民两袖清风”的锦旗。

王某主要经营轴承钢球、滚珠等生意,与赵某存在长期业务往来,赵某长期欠王某货款,后出具了一份欠据,在王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将赵某起诉至法院,经临清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支持了王某的诉求。判决生效后,赵某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法定义务,无奈之下,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临清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手续,并多次通知其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被执行人不但没有履行的诚意,并且在言语之中还流露出对执行抗拒之意。经本院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了解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小型汽车一辆,根据王某提供的信息,执行干警经过多次走访群众了解车辆下落,终于将被执行人在外地的车辆依法查封并扣押至法院。被执行人在法律的威严面前,不再有抗拒执行的情绪,在查控车辆第二日履行了判决义务,付清了所欠货款,该案顺利执结完毕。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临清市人民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耕法治热土,厚植为民情怀,用实干担当奏响了司法为民最强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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