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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审批制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4-25  来源:中轴网  作者:中轴网  浏览次数:274
核心提示:据中轴网(中国轴承网)了解到,工信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基于《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采取相应的措施,对那些不符合规范的企业,将会运用差别电价、监管部门查处等一系列经济的或法律的手段压缩这批钢铁企业的生存空间,迫使它们退出市场;对于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将会加大支持其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技术改造等多方面结构调整工作,在政策上给予优惠,在信贷方面予以照顾
中轴网中国轴承网)了解到,工信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基于《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采取相应的措施,对那些不符合规范的企业,将会运用差别电价、监管部门查处等一系列经济的或法律的手段压缩这批钢铁企业的生存空间,迫使它们退出市场;对于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将会加大支持其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技术改造等多方面结构调整工作,在政策上给予优惠,在信贷方面予以照顾。
特别是新形势下国家对环保非常重视。这意味着重污染钢铁行业在未来几年是更重要的矛头指向。兰格钢铁信息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琳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分析道。
201210月《规范条件》修订版正式实施半年后的前几日,工信部初审了71家申报企业,公示了第一批符合《规范条件》的45家企业名单。据悉,工信部还将开展后续的申报和公示工作,力争到十二五末,将80%左右的现有钢铁产能纳入到《规范条件》中。
这些市场化手段实施后的效果如何,张琳笑了笑说,如果这些措施能够落实的话,一定会对钢企影响很大,尤其是在钢企亏损面大、利润低的情况下。差别电价将提高钢企的生产成本,这相当于是采取倒逼机制逼着一些小钢企关停落后产能。
根据中钢协的数据,2012年,全国重点大中型钢铁企业销售利润率仅为0.04%,从钢铁主业来看,基本上全行业都处于亏损。中钢协副会长刘振江指出,2013年一季度情况并没有改观,企业经营状况一个月不如一个月,钢产量增加过快是主因。
虽然早在多年前,我国就建立了严格的钢铁项目国家审批制度,核准权统一上收至国家发改委。但钢铁产能不仅没有控制,反而陷入了越淘汰越扩能的怪圈。十五以来,我国钢铁产能持续快速增长,十一五期间,我国钢铁产量比上一个5年增长了2.75亿吨,增幅达80%,至2010年已占全球钢产量的44%。每年各省都能完成分配的任务,但对于新增的产能却没有具体的数据报出。各省新增的产能和淘汰的产能多少涉及到地方保护,加之很多行政化的手段都很难鉴定。比如排污达不达标,涉及到很多东西。张琳说。
现在,地方小钢企在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又不断加码上更大的产能,而地方政府对此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因为关停大量的小钢企不仅会减少税收、影响地方就业以及相关产业的发展,更会影响到当地GDP的增长以及其官员的升迁。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虽然抑制产能是行业共识,但从近两年的实际情况看,通过行政手段减产只能适得其反,不得不采取市场非常手段应对。行业亟须转变管理方式,确立符合市场规则的限制粗钢产能新标准。
中投顾问冶金行业研究员魏启宁给出的建议是: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以市场监督为主、行政监管为辅的管理方式规范钢铁行业发展。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控制国有钢企的数量,积极引进民营资本,提高市场竞争;控制地方政府对钢铁企业的补贴;控制国有钢企的信贷规模;完善以资源税、环境税为基础的税收制度,促使企业提高其生产效率。
但有专家指出,新的《规范条件》虽然添加了更为完善的综合性标准,但两次《规范条件》都存在一个严重问题,即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审批制度,导致市场监督功能形同虚设。
中轴网中国轴承网)获悉,钢铁市场上的所谓市场化手段,也使得一些专家表示担心,因为新措施的细节是否完全合理,是否能够全部落实,有关部门每一次都说是对上一次的修订,但是措施实施的效果却从来没有对外公布过。
 
关键词: 钢铁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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