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周一,美国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出了一份新的正式起诉,目标直指中国政府为汽车业提供补贴。业内有关分析人士昨指出,若美国反补贴调查最终裁定我国汽车商品补贴和产业损害成立,调查机关便可对相关进口产品征收反补贴税,其他国家将很可能引用。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17日发表谈话表示,美方在缺少国内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对华发起了30余起反补贴调查,随后又通过GPX法案溯及既往地追认这些调查的合法性。这种做法将中国企业置于一个不确定的法律环境,违反了世贸组织在透明度和正当程序等方面的相关规则。沈丹阳指出,自2006年美对华发起第一起反补贴调查开始,中方就明确指出,美无权对其认定的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发起反补贴调查。
美国指责中国在2009-2011年间至少向汽车出口商提供10亿美元的非法补贴。
美国向WTO提出诉状的焦点是中国的“出口基地”项目,即中国支持选定地区的汽车业制造商,试图将这些地区建设为汽车产品出口中心。这一项目已帮助中国的汽车及其部件出口额从2001年的74亿美元,在十年内增至2011年691亿美元的水平。
鉴于本次起诉还处在初级阶段,美国已要求根据WTO规则进行争议和解磋商。
长城汽车新闻发言人商玉贵说,中国自主品牌整车出口到美国的量很少,即使征收高关税,也不影响自主品牌企业。但零部件企业可能就要面临严峻挑战了,由于中国产零部件性价比较高,在美国产的众多品牌汽车均使用高比例的中国零部件,从轴承、螺丝到轮胎,有些零部件实际上是由美国在华企业生产的。
反补贴具有很强的连锁效应,若此次美国对中国汽车反补贴成立,很可能被欧盟等其他WTO成员国效仿。美国是我国汽车商品最大出口国,2012年1-7月年我国汽车商品出口总额为425亿美元,对美国金额为81亿美元,占比19%,同比增长13.4%。
海通证券有关分析人士表示,若被裁定反补贴成立,单一企业上诉可能难以成功。福耀玻璃、中原内配、巨轮股份、轮胎企业等外向度高的企业都可能面临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