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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审核的几个要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1-04  浏览次数:199
  发票箱单上加上电话号码和传真不构成不符点.  
  但是提单上最好显示跟LC上相同的  
  UCP600规定单据中的数据,在与LC、单据本身以及国际标准银行实务参照解读时,无须与该单据本身中的书局、其他要求的单据或LC中的数据等同一致,但不得矛盾。

  信用证对不符点的审核一般包括下面几点  
  1.信用证过期  
  2.信用证装运日期过期  
  3.受益人交单过期  
  4.运输单据不洁净  
  5.运输单据类别不可接受  
  6.没有“货物已装船”证明或注明“货装舱面  
  7.运费由受益人承担,但运输单据上没有“运费付讫”字样  
  8.启运港、目的港或转运港与信用证的规定不符  
  9.汇票上面付款人的名称、地址等不符  
  10.汇票上面的出票日期不明  
  11.货物短装或超装  
  12.发票上面的货物描述与信用证不符  
  13.发票的抬头人的名称、地址等与信用证不符  
  14.保险金额不足,保险比例与信用证不符  
  15.保险单据的签发日期迟于运输单据的签发日期(不合理)  
  16.投保的险种与信用证不符  
  17.各种单据的类别与信用证不符  
  18.各种单据中的币别不一致  
  19.汇票、发票或保险单据金额的大小写不一致  
  20.汇票、运输单据和保险单据的背书错误或应有但没有背书  
  21.单据没有必要签字或有效印章  
  22.单据的份数与信用证不一致  
  23.各种单据上面的“Shipping  Mark”不一致  
  24.各种单据上面的货物的数量和重量描述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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