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工商业群体中,有相当数量的外商,是隋唐五代时期的重要特色。外商中,既有万里求宝鬻珠的行商,也有开店设铺的坐贾;既有在民间游走的私商,也有以朝贡名义开展变相经贸活动的官商。胡商、胡店、胡饼、胡姬等名称正是现实的反映。大城市有专门接待胡商的邸店和住坊,有单独为胡人居住的蕃坊。朝廷为规范胡商的经营,专门为胡商立法,在沿海重要港口城市设置市舶司,专门掌管对外贸易。各大都市,胡商人数虽无较确切数字,但数量是很可观的。唐上元元年(760年),淮南节度使田神功借平刘展之乱.大掠扬州,“商胡大食、波斯等商旅死者数千人”。广州因外贸发达,“在任者常致巨富,世云广州刺史但经城门一过,便得三千万也”。《唐大和上东征传》记述,唐玄宗天宝时期,广州北面的西江,“江中有婆罗门、波斯、昆仑等船不知其数,并载香药、珍宝,积载如山,其舶深六七丈.师子国、大食国、骨唐国、白蛮、赤蛮等往来居住,种类极多”。这些往来居住的外商在中国的活动范围很大,几乎所有水陆交通发达的大中城市都有他们的足迹,也可以说,凡是外商经常出入或聚集人数较多的城市,必是商业或转输贸易兴盛的城市。长安“市肆多贾客胡人”;饶州属中下等州,著籍户数不过数万,但因属于转输城市,“颇通商外夷,波斯、安息之货,国人有转估于饶者”。唐德宗朝,当时有留居长安达40年之久的胡人(回鹘),娶妻生子,置田举质,并一直享受外客待遇。
还有很多外商是以朝贡使团的名义从事商业活动的。唐太宗贞观时期,“四夷大小君长争遣使入献见,道路不绝,每元正朝贺,常数百千人”。“参天可汗道”,“置邮驿总六十六所,以通北荒”,“俾通贡马,以貂皮充赋税”。唐朝对朝贡使团有很多优待政策和措施,如根据路程远近给付资粮,安排住宿,馈赠赠物(往往超过原进贡物品的价值),允许人市交易。邀请参加皇帝举办的“宴集”。《通典•边防典》中列举了与中国发生联系的189个国家、政权和部族,其中,东夷19个,南蛮55个,西戎75个,北狄40个。据今人统计,与唐发生联系的国家和地区有300多个,包括周边少数民族政权,周边内附少数民族部众,与唐有藩属关系的国家和独立政权,甚至远在“绝域”的国家。很多内附民族和羁縻地区,它们和中央的关系是以朝贡的方式联系的。不在唐有效管辖区的国家和政权,他们所派出的数量不等的使团,除日本、新罗有遣唐使的称呼外,一般都称作朝贡使。据统计,南亚、中亚与西亚来唐使团共343次,每团少则数人,多者可达数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