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
CIF也是在装运港交货的贸易术语,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采用CIF术语成交时,卖方的基本义务是自负费用办理货物的运输及海运保险,并在规定的装运期及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船。因此成交价格的构成因素中包括有运费和保险费。在业务上,有人误认为CIF为“到岸价”,这是一种误解。按CIF条件成交时,卖方是在装运港完成交货义务,卖方承担的风险仍是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在货物装船后,自装运港到目的港的通常运费和保险费以外的费用也由买方负担。卖方只需提交约定的单据,并不保证货物将按时到达指定目的港。
采用CIF术语时,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如下:
1、卖方义务
(1)自付费用签订运输合同,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在指定装运港将合同要求的货物装船。并及时通知买方。
(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3)按照合同的约定,自负费用办理货物运输保险。
(4)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办理货物的出口手续。
(5)提交商业发票和在目的港提货所需的运输单据,或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并向买方提供保险单据。
2、买方义务
(1)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3)自负风险和费用,办理货物进口和必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4)负担除正常运费和保险费以外的货物在海运过程中直至目的港为止所产生的额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