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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商检的基本程序安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22  来源:轴承网  作者:轴承网  浏览次数:180
1、商品检验机构受理报验。首先报验人需要填写出口检验申请书”,报验人还需提供有关的单证和资料,如外贸合同、信用证、厂检结果单正本等,商检机构在审查上述单证符合要求后,受理该批商品的报验;如发现有不合要求者,可要求申请人补充或修改有关条款。

2、随机抽样。由商检机构派员主持进行,根据不同的货物形态,采取随机取样方式抽取样品。报验人应提供存货地点情况,并配合商检人员做好抽样工作。

3、商品检验。检验部门可以使用从感宫到化学分析、仪器分析等各种技术手段,对出口商品进行检验,检验的形式有商检自验、共同检验、驻厂检验和产地检验。

4、合格后签发证书。商检机构对检验合格的商品签发检验证书,或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出口企业在取得检验证书或放行通知单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报运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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