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 !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贸易指南 » 贸易须知 » 正文

货运中的报关流程及注意事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2-17  浏览次数:120

在船抵港3天前,由货主向报关公司提供所有单证资料------向海关电脑申报(进口40/份单,出口50/份单)------海关审单中心电脑审单(一般需2~3天,需估价货类另提供单证至总关审单中心)------现场海关递单------查货------出税单(单证齐全,交保证金;单证未齐,税款X1.2)-------放行。

船抵港日起14天内未能申报,自第15日起需向海关缴交滞报金,按货值0.05%计交。

出税单后15天内未交税款,海关按税款0.1%计收滞纳金。

注意海关截单时间(最好提前1天半)

排载单资料与报关资料相符

一票多柜时,清单必须注明每柜装货明细

注明货源地

核销单必须有电子数据(由客户输入)

专利产品必须有授权书

鞋子必须注明面料(布面、皮面等)

其它:如通关单、许可证。若是转关货物还需将司机手册、海关关封、报关委托书送报关行,并要求重箱及时送码头,以便报关行及时办理转关手续。

 
 
 

 
[ 贸易指南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贸易指南
点击排行